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1】03号
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做好审核评估准备工作,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对照《哈尔滨华德学院课程建设及评估标准》,全面梳理、分析课程建设的现状,找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开展课程改革和建设,逐步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学校在2019年秋季学期进行的课程评估基础上,将继续开展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第1教学周(3月8日至3月10日)。8日召开评估组会议(具体时间参见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工作日程安排);9-1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在各院(部)进行课程评估。
二、评估组组成
一组组长:关晓冬
成员: 原松梅、张磊、郭宏、李永海
二组组长:赵传军
成员: 刘政宇、闻鸿莉、高巍(外)、孟庆岩
三组组长:顾鹂鸣
成员: 黄磊、高巍(服)、刘家春、计京鸿
四组组长:李长威
成员:邢彦辰、翟霞、张艳
三、评估范围及方式
评估范围:《哈尔滨华德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版》中全校各专业开设的理论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包含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其中还未开课的和不再开课的课程不在本次课程评估范围之内。
评估方式:
1、各学院(部)汇报本单位课程评估情况;
2、评估组对照评估指标查看佐证材料,交流课程建设情况;
3、评估组给出课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4、评估组汇总后给出各课程评估的反馈意见。
四、评估材料及要求
提供《哈尔滨华德学院理论课程自评统计表(2020版)》和本单位整体《课程自评报告》的打印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各门课程的《哈尔滨华德学院课程评估指标对照打分表》和《课程自评报告》的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存档,纸质版由各单位留存。以上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均在评估现场提供,然后交至教务处。
相关佐证材料:
(1)课程教材及参考书;
(2)课程教案;
(3)教学大纲;
(4)教学日历;
(5)试卷、教学记录本(含成绩单、试卷分析、成绩分析等),或其它考核材料(可含过程考核材料);
(6)与课程改革和建设相关的教研活动记录材料。
请各学院(部)按照以上要求做好评估准备,如有问题可与教务处沟通。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
另附:《哈尔滨华德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评估安排表》见下页。
哈尔滨华德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评估安排表
组别
| 组长
| 成员
| 教学单位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关晓冬
| 原松梅
张磊
郭宏
李永海
| 数据学院
| 2021年3月9日9:00-11:30
| 教六403
| |
汽车学院
| 2021年3月9日13:30-16:00
| 教七1楼吉利培训教室
| |
数理部
| 2021年3月10日9:00-11:30
| 教四208-1
| |
体育部
| 2021年3月10日13:30-16:00
| 体育307党员之家
| |
2
| 赵传军
| 刘政宇
闻鸿莉
高巍(外)
孟庆岩
| 电信学院
| 2021年3月9日9:00-11:30
| 教六206
| |
经管学院
| 2021年3月9日13:30-16:00
| 教一307
| |
服装学院
| 2021年3月10日9:00-11:30
| 教四316
| |
3
| 顾鹂鸣
| 黄磊
高巍(服)
刘家春
计京鸿
| 机电学院
| 2021年3月9日9:00-11:30
| 教四208
| |
艺术学院
| 2021年3月9日13:30-16:00
| 教一410
| |
外语学院
| 2021年3月10日9:00-11:30
| 教二512
| |
4
| 李长威
| 邢彦辰
翟霞
张艳
| 机器人学院
| 2021年3月9日9:00-11:30
| 教三418
| |
建筑学院
| 2021年3月9日13:30-16:00
| 教一218
| |
思政部
| 2021年3月10日9:00-11:30
| 行政楼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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