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部):
根据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在职教师、管理人员,包括专业技术岗、行政管理岗以及专业技术与行政管理双肩挑岗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开展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于10月25日16时前完成测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满意度测评工作,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组织测评对象进行填答。随时做好提示督促,保证测评对象在问卷填答时限内完成填报工作,确保问卷填报率。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