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20号
各学院:
按照教学整体安排,本学期教务任务已经执行过半,为确保各项教学工作的继续平稳推进,现定于5月10日至5月19日进行学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线下教学开展情况,包括截止第12周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教师教案书写与增补情况;教学情况记录簿记载情况。
2.“教风学风整改月”期间本单位查课、听课情况以及对查课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3.考试准备情况、(试点)试题库建设程度等。
4.2023届学生就业实习管理情况。
5.2023届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尤其是材料的规范性。
6.各级各类赛事参加、获奖情况。
7.各院英才班教室、实验实训室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情况。
8.“教风学风整改月”期间各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9.教师调、停课及教学异动情况。
10.“精彩课堂”结对互助帮扶指导情况。
二、检查形式
1.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教学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严格的自查,做好数据汇总,确保后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主管校领导与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的各项情况进行检查。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以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2.各教学单位撰写自查报告,须对本单位上述前六点检查内容有数据支撑的进行表述。请于5月19日12:00前将电子版通过OA自建流程(教学秘书{申请}->教学负责人{审批}->教务处副处长蓝文浩{审批}->教务科彭紫程{知会})报送至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为平稳推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各项教学工作打好基础。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