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5〕38号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我校课程高质量建设,助力我校数智化课程体系建设,为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及知识图谱建设项目的认定和遴选推荐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决定开展第二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哈尔滨华德学院2023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理论课程均可申报。
此前已获批省级一流课程或2024年第一批校级一流课程不能参加此次申报工作。
二、申报类型与数量
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课程类型为线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两类课程。本着各二级学院自由申报,重点推荐的原则,每类一流课程各二级学院最多申报3门,其中黑龙江省级一流建设点专业至少申报2门课程,2025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至少申报1门课程。
三、申报条件
(一)推荐申报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省级或校级一流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二)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模板见附件4)。
四、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的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下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要因地制宜、因院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融入人工智能技术等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校级一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线下课程申报书(附件1)或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附件2),并按申报书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学院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填写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分类评选,确定哈尔滨华德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名单,向全校公布结果。
六、申报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25年10月19日前,将单位汇总表(1份)、课程申报书(3份)及相关材料(1份)完成。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发起人==》学院副院长审批==》学院院长审批==》教务处王家宁协同==》教务处蓝文浩协同==》教务处芦姗知会),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说课视频和教学视频以学院为单位与纸制材料一并上报教务处。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请仔细研读有关文件,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坚持标准、把关严格、结果严肃,宁缺勿滥,确保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各学院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开展院级评审工作,按照推荐课程数量1:2的比例进行院级一流课程评审工作,并做好相关宣传报导。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
(四)内容真实可靠。申报课程负责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类评奖。
(五)加强认定后管理。被认定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学校将对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定期检查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取消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八、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蓝文浩,电话:13804632935
附件1:第二批校级线下课程申报书
附件2:第二批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
附件3: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4: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表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
2025年9月26日
教务处